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法律法规 · 司法解释 · 民商法 · 公布 2018-02-06 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

^夕『E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胍18年2月8日起施行。

;2018年2月6日

ed

最高人民法院
适用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8]1号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
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论法),结合人民法“为;

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
一\受案范围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施的除外;

依法提起诉论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

的受案范围。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吻取报告、执

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受案范围:(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

诉论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

为;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行政指导行为;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

的重复处理行为;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
(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

效力的行为;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
(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等行为。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
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
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
“对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

作人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为“中的“法律“,

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

(一)社
(二)涉
澳门特别行
(三)

行政诉
“法律规定

讼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

政行为的案
专门人
案件,也不日
兵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审

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的奖惩、任免等决
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

复适用的

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
关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
二、管辖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行政

性文件。

审判庭审

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

牛。

F查和执行行政机关

的案件。铁路运输法

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

1请执行

院等专门

理行政案件,应当执行行政诉
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四条立案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

当事人住所地改变,追加被告等
事实和法律状态变更的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

-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

(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

(三)欧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
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
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



【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
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第九条行政诉论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论“是指因行政行
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论。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
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
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

o

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
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北他重大复杂案件。

第六条“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
由,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

使管辖权或者根据行政诉

心深“英口意“泳

起十五日内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
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
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

讼法第五十二条

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

院应当根
下处理:

(
(

辖】;

)决定自行审理;

商不同情况在七日内分别作出以

)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

民法院管

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
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
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
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法院不予审查:
(一)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

2018勾

一A
F第4寸

-29-
程序再审

(二)
律规定的
二审程序

三、诉讼参加人

第十

行政诉讼法第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一)

者公平章争权的;

(二)
为第三人
(三)

(四)

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按照法

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

体合伙人为

期限和形式提出管辖异议,在第
中提出的。

选代表人,被
伙人出具推选书。
个体工商

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

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

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
的;
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

律责任的;

撒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

法权益的;

(五)

投诉,

(六)
形。

第十
人所作的
行政诉讼
争议提起民
行为时
外。

第十
二款规定


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
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

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

三条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
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

质务
渥起

以萧

户向
执照上登记



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推

借选的代表人,应当

号的,
应当河

以营业执照
明该字号经

全体合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的经营者为原告。有孙
: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并
营者的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_股份制

股东会.董
政行为

事会等

企业的股东大会、
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

冒犯企业经营

主权的,可以企业



名义提起诉讼。
联营企业、

联营、

中外合资或者合
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

『企业的

作企业权益或者
行为



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兰

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会、社会




已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

单位、

冒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
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汊
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

提起诉论。
销,撤销


、口

法定代表人可以

社会团体、基金

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

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就民事
;事诉讼,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
夜法应予保护或者应予考虑的除

〈菩【〕赞

四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
的“近紧属“,包括配偶父母.子

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
属。
公民

和其他具有扶养、货养关系的亲

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

讼的,其

近亲

蟒可以依其口头或者

代以该公

第十

时无法与
系,近亲属可以先行起诉,并
提交委托证明。

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


民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
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取
轰诉讼中

五条合伙企业向人

的,可以
第十八条



已的名义提

起诉讼。
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

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



已的名义提

筑物总
业主可1

提起诉讼



化准
的,以在对夕
的机关为被告。

的机构,以
人不服提走
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

o

E

巳诉论。
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
[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
的行政行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
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
已的名义作出行政行
旦诉讼的,应当

为,当事
,组建该机构的

栗权行使行政职

-30一

中华人



【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
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师传会、注册会计师传会等行业协会依据
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

…叶

[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服提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
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被告。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由国务院.省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

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传会受行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论的,以该开发“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论的,
管理机构为被告;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第二十五条_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仪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论的,以“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
能部门为被告;对其他开发区管理机“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
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提起诉论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二

4,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开发区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

里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在委托范雳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
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第二十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
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

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

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

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第二十七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
复议机关确认厚行政行为无效,属于“事人没有参加诉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改变原行政行为。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请参加。

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

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被撒销或者职“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其参加诉论。

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前款所称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是指
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
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因同一行政
被告。行为发生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理的诉讼。
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
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论“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

2018年第4期-31-

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

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法院。

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第三十二条“依照行政诉论法第三十

讼,不能阻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

判。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
第二十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工

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提交以下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尴,证据之一加以证明: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一)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

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二)领取工资凭证;

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三)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代表人“员身份的证据。

为二至五人。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第三十三条“根据行政诉论法第三十

为诉讼代理人。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

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条件:

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论,人民(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

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F为第三人参加诉论。(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
与行政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

: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体的活动地域;

通知其参加诉论。人民法院判欧其承担义(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

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明的业务范围;

诉或者申请再审。(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
行政诉论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第三“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

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系的工作人员。

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

调解书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煦行政“会推荐,可以在专利行政案件中担任诉讼

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代理人。

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四、证据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三十四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委托诉论代理“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申请延期提供证

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

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

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

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由他人代书,并由自“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

已掉印等方式确认,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记录在卷;被诉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第三十五条“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

办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
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清单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有异议的;

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
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议的;

!由不成立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

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议的;

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四)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
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异议的;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五)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

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第四十二条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
出书面申请。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根据。

1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通知申请人。于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_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
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料;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二)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段获
关证据。取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第三十八条_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手段
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获取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第四十四条_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
据,并将交换证据清单的情况记录在卷。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法人员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在询问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或者行
居,但该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政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
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掉印。

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
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实又欠缺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人民法院
的法律后果。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第四十五条“被告有证据证明其在行
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或者第三
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人提供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依法应当提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供而没有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
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第四十六条“原告或者第三人确有证

(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或者第三人

2018勾

F第4期

-33一
有利

的,可以在开庭审理
法院责令行政机关提交。

行政枝

请理
仪关提交,因
请人预

成立的,人

前书面申

民法院
提交证据所产生的费用,
寸。行政机关无正当理

1请人




口‖′责令

拒不



2

的,人

民法院可以推

八源

于该证据主张
持有证据的当事人以妨碍对
i用为目的,毁灭有关证



…′已
致使i
庞定刑




里。

第四十七条根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因被告的原

况举证的,
举证责任

对于各方主

E据不能
方当事人基于该证
,并可依!

-o



j行为的

事实成立。

口或者实施

原告或者第三

方当事

H

缺或者
从补正
级人

算。


第八十
是指从

一彦八

,人民法院

设行政

诉讼法第五十九条j

君主张的事实成
观定

揪行政诉论法第三十
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
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

达之日

的管辖
争议期

民法
件,从受诉人

有其
后递交人

五十条

立案之

止的期间,

异议以及处理人

才审案件按,



程序审3

的,适用行

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审理j

应当

的,应当

负有

请鉴定,
在作出行
的除

易法律
政行为

鉴定的,由
些亓
,人

熟邦凿吊
o

民法

兵承担不利的法

被告就该损害「

张损失的
举证责任的
、法规、规章
时依法应当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申1
律后果
事人的损失因客观

腐况承担

价值无法认定
一方当事人申
规定行政机关
评估或者鉴定



原因

院应当结合当事
证据,遮循法官职业道德,

人的



主张和在
逻辑推理

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酥

五、期间、送达

第四十八条



民法院指

的时和

荣定的
]以时、

才闭。



-日

节假

c
合邦司工

途时间

满前交




十九条行政诉
第二款规定的立案期


4,视为在期限

间包括法定期h

、年计
间内。
是节假日
明间届满的日j

情确定赔偿数

丨义「D/

的,以

,诉讼文一」…〉形J己期

内发送。
讼法第五十一条
限,因起诉状内容欠

吖十主

级人民法
第五十一条人

人签署

达地址为人民法
事人同意

E

审立案

基层

的次日起算。
人民法
报请高级人
院备案。

民法〖

送达地址

电子送

确认传真号、

l

时书面

告知的,

送达。




他错误通知原告限期补正
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院转交下级人
民法院收到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
三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审理期
起至裁判宣告、调
但公告期间、鉴定期
调解期间中止诉论期间、
民法院之间的管辖
间不应计算在内。
册第一审程序或者第
政诉



民法
起诉状

院立案
的次



冠沥吊

#书送
间、

人提出

审理当事



讼法第八十一条、

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民法院可
确认书,当事人口
院法律文书的送达

F信箱等

旦限。宙理期



立/二


院批准,同时

E

以要求当弓
认的送
土址。
约应当〉



事人送达地址发
告知受理案件

人民法院按

原地址送1

生变更的,

民法院可以通过国家邮

院专递方式进行送达。

第五十二条人
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
回订
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



院可以在当事人

妍送达诉论文书。

拒绝签署送达

E的,采用拍照

\录

人员、

B记员应当

在送达

审判
明送达

回证上注

情况英签名。
六、起诉与受理

第五十三条人
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
诉讼权利。




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

保障当

事人行使

-34一

中华人



【和国

最高人

民法院公报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论,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应当根据行政诉论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接“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
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的,人民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第五十七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
应当先予立案。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

第五十四条“依照行政诉论法第四十“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
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
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
系方式;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的,人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材料;第五十八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
系的材料;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撒回复议申请,在法
料。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论的,
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




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

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为机关为共同被告,并以复议决定送达时
明等材料。间确定起诉期限。
第五十五条“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撒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状内容“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
和材料是否完备以及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规定的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准予撒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
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撒销原准予撒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
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审理。
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第六十一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
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
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
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的,按自动撒诉处理。在按撒诉处理后,原
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
第五十六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上诉,并依法解炜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
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法院应予立案。
复议直接提起诉论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
立案。机关的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18年第4期_35

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

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能证明行政行

为存在,并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立案。
第六十四条

政行为内容之日
行政诉论法第四
期限。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依照行政诉论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
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
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信息足以使被告与其他行政机关相区别
的,可以认定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
二项规定的“有明确的被告“。

行政机羔作出行政行为

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
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
起最长不得超过一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
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
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

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
年。

-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

(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赌偿或者
补偿;

(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

件;

(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九)其他诉论请求。
当事人单独或者一并提起行政赔偿、
补偿诉讼的,应当有具体的赔偿、补偿事项
以及数额;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
文件的,应当提供明确的文件名称或者审
子土于X丁象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应
当有具体的民事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

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明确诉论请求。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
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
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东无行政诉讼

原告提供被告的名称等

第六十八条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
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
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
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行政诉论法第四十九条

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一)请求判决撒销或者变更行政行

为;

(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定法定
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日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
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撒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

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
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
B所嘴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
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
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

-36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依法审理。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
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辩论终结前提出。
定驳回起诉。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
第七十条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
原告提出新的诉论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
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

七、审理与判决应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
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
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
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亿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

[〕帐圃

者妄〈子」苡苛<五乏荃茎芝勺\刁锭夕卜一的,应当留有必

要的在途时间。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

以延期开庭审理:通知复议申请人。

(一)庇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论参第七十五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
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及时作出决定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

『之『洼d>谬】爹蔚马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判后又进人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
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查的;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

第七十三条根据行政诉论法第二十“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
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可以决定合并审理,E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

(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对同一事“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
实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


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定采取上述保全措施。
(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行政行为,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驳回申请。




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
(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新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巴诉的;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
(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他情形。第七十七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
第七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

2018年第4期_37

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明确拒绝陈述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陈述,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导致庭审无法进行,经法庭释明法律后果
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后仍不陈述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权利,
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申请撒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撒诉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撒诉
当立即开始执行。或者不按撩诉处理。



…「\

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撒诉,人民
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法院可以准许,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
解除保全。
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第八十一条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
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第七十八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
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
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人。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依法作出确认判决。
封、冻结。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
涉及财产的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作出行政行为,原告不撒诉的,人民法院应
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当就不作为依法作出确认判决。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第八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丨通,
请人因保全所遮受的损失。企图通过诉论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
第七十九条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撒“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
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判决驳回其请
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
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缺席判决。第八十三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规定的罚款、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
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发生“并适用。
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对同一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罚欲、拘
根据行政诉论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害行政诉讼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
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留。
以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
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案件,认为
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
后,依法缺席判决。方同意后,可以迷行调解。
第八十条原告或者上诉人在庭审中第八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峙
s


‖心
午虹


王河

解书经双方
力。调

事实和调
#书由审判人员|
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
#书生效日期根
事人签收的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

再结果。

记员署名

`.)_^/

,加盘

君最后收到

日期确定。

第八十八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

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

上后
的。

当事人同意公开的

经人民法院}
解。人民法院认为

余许,第三人可
有必要的,可

以参加调
以通知第

调解协议内容不公
会公共利益、

利益、社

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

当事人一方或
未达成

协议的内容制作判
准许。
第八十七条

办议的,人民法

地人合法权益,人民
-的除外。
者双方不愿调解、调解
院应当及时判决。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
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

,但为保护国家

和解传议或者调解

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



诉讼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

是否参加诉讼的;

匕近亲属表明

(二)原告丧失诉论行为能力,尚未确

定法定代理人的;

人或者其
承受人的;
(四)
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

也组织终

-方当事人因

【,

法律适
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寸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

不可抗力的事由不

用问题,需要送
者确认的;

聊l

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

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昶结果为依据,而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论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弈诉论权利

内本解释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
:项原因中止诉论满九十日仍无人继续诉

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

外。

第八十九条“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
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撒销复议决定时,可

以一并责令复议机关

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或

者判欧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第九十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

出行政行为,被告重

作出的行政行为与

原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

主要理由有改变的,

七十一条规定的情

的限制。

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

\民/左l易′慧D」〕j反/之尺一迂禾呈序於〕广「
撒销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
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七

,判决
E出
-一条规定

行政机关以同

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
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

事实和理
同的行政行为,人民
许法第七十条.第七

重新作出

十一条的规定判决撒销或者部分撒销,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十
职责的理
无正当理由逾

条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
成立,被告违法拒绝履行或者
旦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可

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

决被告在一定期限
法定职责;尚需被告

第九十二条

内依法履行原告请求的
调查或者裁量的,
判决被告针对原告的请求重新作出处理。

应当

覃丨【

1请被告依法履行

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

保险待遇等给付义
法负有给付义务而}

务的理由成立,被告依
沥绝或者拖延履行义务

2018年第4期

-39一
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

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相应的给付义

务。

第九十三条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

职责或者依法履行支付抚1
保障待遇或者社会
原告未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
回起诉。

院裂定驳
人民法院
的法定职责或
机关权限范围
第九十四
织起诉请求

效的判决。
认行政行
行为不属于无
销行政行为的,

相应判决;原告

法定起诉期限
变更诉论请求
第九十五

敦销行政
查认为行政行为无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
为无效,人民法院

金、最低生活

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

请的,人

民法

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

者给付义务明
的,可以裁定驳
条公

他组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行为,人
的,应当

显不属于行政

回起诉。

民法院经审
仪出确认无

织起诉请求确

效情形,经释

审查认为行政
明,
应当继缈审理并

原告请求撒
依法作出

请求
的,裁定驳

敞销行政行
回起诉;原告拒绝

为但超过

的,判决驳回书
条人

诉讼请求。

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

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

偿争议的,人

讼。
第九十六

民法院可以前
调解;调解不成
院也可以告知其

0


就赔

条有下网

情形

成损失,经释明,原告请求一并解决行政赔
i赂偿事项进行
的,应当一并判决。人民法
事项另行提起诉



原告依法享有
序性权利



斤证、陈述.申

F产生实质损害的,

讼法第七十巳

禹[]子矛工萱〔圹^

人E
仝丨刍帛一友牧

序轻微违法“:

(一)处理
(二)通知、

!期限轻微违法;

送达等程序轻

(三)鸿
第九十七
系由其自身过
为共

同造成的,人

.项规定皎

微违法;

他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
原告或者第三/\|墨丨勺空员牢乏



错和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

民法院应当依据各方行

为与损害结果之间
害发生和结果中作
机关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因行政机关不履行、拖
延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人民法院应
当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确
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拖延履
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
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昆
明显违法“:

(一)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

(二)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
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

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在损
力的大小,确定行政

施;

(四)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
判文书中援引。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
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
文件。

第一百零一条
围:

(一)不予立案;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或
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撒诉;

(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

以在裁判
他规范性

裁定造

j于下列范

3口
八;

-40一

中华人民

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发现案情

(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
的行政行为;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
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笑
诉。第一百零六条苎『【'义义【扇j〔」乡子盖里起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论的事项在诉论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

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次起诉,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重复起
名7,J丨]需r_【l亨/\竞/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人“诉:

笔录。(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第一百零二条行政诉论法第八十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论标的相同;
条规定的行政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论请求相同,或
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者后诉的诉讼请求被前诉裁判所包含。
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一百零七条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

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能够明确“各方均为上诉人。
区分;“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
的合法性责任承担等没有实质分歧。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第一百零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论地位列明。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电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提出上诉,应
话、短信、传真、电子邹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
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提出上诉状副本。
讼文书。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
挂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
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一百零四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
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上诉人。对方当事人
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
院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

‖阆

人民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论费用,一并
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报送。
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
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
者掉印。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当事人的起诉符合士

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诉条件的,应当裁定撒销原审人民法院的
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或者继
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续审理。

2018年第4期-41-

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申本院院长批准。
院重新审理的行政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根据审查
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再审申请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

原审判决遗漪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戡定的,人
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

裁定撒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第一百一十四条审查再审申请期

原审判决追潘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问,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赌偿“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
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I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

原审判决遗漪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重新计算。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
的,在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各方再审巾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
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第一百一十五条审查再审申请期

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
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诊。

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审查再审画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撒回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再审中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
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拒不接受询问的,按撒回再审申请处理-
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人民法院准许撒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撩
六个月内提出;史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中请人再次申请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再审的,不了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
定的;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

(二)原判决.戢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
据是伪造的;内提出的除外。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裂定的法律文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
B被撒销或者变更的;事由成立,一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贿徇私彗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一审。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
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
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行政诉讼
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
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书剪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
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者检察建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帕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裁定的;第一百二十一条再审审理期间,有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撒回再审
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民法院不予立案。(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
第一百一十八条_按照审判监督程序_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退庭,按撒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调解书的执行,但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三)人民检察院撩回抗诉的;
家费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可以不中(四)其他应当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
止执行。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
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作出裁定,裁定应当“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再审程
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序。
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
浣但应当在口头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再
第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撒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
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拳照第一“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
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裁定撒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
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生效判欧.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二4
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立案、不予立
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案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
审的,拳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如下处理:
裁定是发生法律为4决、裁(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曰栗件凰者另行组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在
成合议庭。撒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迷
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行驳回起诉;
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和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
性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论“法院不予立案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
请求,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撒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



E

以另行起诉。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在庭审辩(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

论结束前提出的再审请求,符合本解释规“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
安的申请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撒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
人民法院经再审,发现已经发生法律“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效力的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一并审理。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2018年第4期-43-

E

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
定;有行政诉论法第九十一条第二、.三项规
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指令下一级人民法院
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的除
外。

人民法院在审查抗诉材料期间,当事
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
以建议人民检察院撩回抗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抒
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开庭时,口
庭三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
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
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
错误,需要再审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
二条规定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经审
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
察院。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因人
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

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并
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
人简宇认可。
行政机关拒绝说明理由的,不发生阻
上案件审理的效果,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
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第一百三十条“行政诉论法第三条第
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
包括该行政机关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
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被诉行政行为是地方人民政府作出
的,地方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
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具体承办机关工作
人员,可以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
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
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
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职务的材料。
行政机关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
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加盖行政机关

牛,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

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工作人员的姓

I请裁定的限制。

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一百二十八条“行政诉论法第三条
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
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
管的负责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
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论代理人。行政机关负
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
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名.职务和代理权限。

第一百三十二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和
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均不出庭,仅委
托律师出庭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
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
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和在
裁判文书中载明,并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
法作'_处王轴
九、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
第一百三十三条“行政诉论法第二十

第一百二十九条涉及重大公共

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

胡恩

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
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哥丁建以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
应当出庭。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
当在当事人及其诉论代理人基本情况.案
件由来部分予以列明。

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

不能出庭

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
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
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
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
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

-44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效,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作出原行政
关列为共同被告。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复议决
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定加重损害的,由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承
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担赔偿责任。
邯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复议或者诉讼受案
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范围等受理条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炜定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原行政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行为和复议决定的起诉。
辖。十、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第一百三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寺
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论法第六十一
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
的合法性。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庭调查中提出。
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决定在行
传,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或者案
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件当事人一致同意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
王。讼中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准许的,由受理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宜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理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行
行为合法的依据。政案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民事案件尚未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立案的,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民
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事案件已经立案的,由原审判组织继续审
并作出相应判决。里。
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作出原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
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
对原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可以作出相应“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
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
人民法院判决撒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
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民事诉论并已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
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审理。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
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算在行政诉论审理期限内。
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第一百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同时判欧撒销复议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准许一并审理
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的,人“民事争议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可义1丕〈/之
民法院可以判决撒销复议决定或者确认复“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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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L



E

兽口!7

E

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一)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先行处
政行为的诉讼请求。量的;
原行政行为被撒销、确认违法或者无(二)违反民事诉论法专属管辖规定或

2018年第4期-45-

者传议管辖约定的;

(三)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

的;

(四

E
n

形。

对不予准许
次。
第一百四
中一并审理相
当单独立案,




他不宜一并审理

十条人
民事争



民事诉讼

事争议的情

的决定可以

请复议

民法院在行政诉讼

为案件管辖法院一并审查。

第一百四
他组织请求人

十六条公

民、法人或者书

民法院一并

查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规
一宙开庭审理

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第一百四十七条



文件审查过

审判组织审

人民法院审珊
作裁决的案件,一
行立案。

:民事扬

当事


H
41

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对
并审理

人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_对行政争议和
争议应当分别裁判。
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者民
上诉的,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
第一审人
卷一并移送第二审人民

民法


审判庭审理。

第二审人

的生效裁
督程

判确有

予行审。

判前申请撒诉的

,是否准许[

湘误

第一百四十三条“行政诉讼

法院,
民法院发3
的,应当按照审判监

议的,民事争议应

理。
民事争议所

民事争议的,不另

院一并审理

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在调解中对
为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

民事权益的处分,

的根

民才

E

事裁判提
后即
院应当将全
行政
觅未上诉

原告在宣

安。人民法院裁
诉,
争议不撒诉的,人

相关民事争议,应
的标准

但其对已经提起的一并审
民法院应当继续审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法

分别收取诉讼费用。
一\规范性文件的
第一百四十五条

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论时一并请求
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

定准许行政

人民法
诉讼原告撒
理相关

院裁

民事
重。
院一并审理

当按行政案仍

一并审


民事案件



民、法人或者其



f

|政行

不合法的,应
的意见。
制定机关

当听取规范

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

前提出;有正


程中,发现

申请出庭

法院应当准许。

民法院在对规范
观范性
步文件制定机关

陈述意见的,人

s

理由的,也可

文件可能



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者未提供
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人
文件进行审查。
十八条

第一百四
文件进行一并

制定机关是否超越
序.作出行政行
方面迹行。

条款等
有下列情


审查时,可

为所

民法院对规范性

民法院对规范性
以从规范性文件
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
依据的条款以及相关

相关

&之一的,

属于行政诉讼法

__
吹八十四

条规定的“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一)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超

越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的;

(二)与法律

定相抵触的;

\法规,规章等上

仨法的规

(三)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

增加公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四
」了`二,界忆

)未履
重许



民、法人和兰

他组织义务或者减损
织合法权益的;

行法定批}

定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

为行政行为所

应当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
的,
的依
生效裁判皇
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

查认为规范性
法院认定行政



应当向规范

由中予以闸明。f
性文件

依据的规范/

文件不合法
行为合法
E出

佰程序公开发布
『反制定程序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

法院经审查认
干文件合法的,


易,并在裁判

-46一

中华人

民共和



最高人

民法院公报
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
文件的备案机关。律有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
在裁判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规范性文“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
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
件的司法建议。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
规范性文件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
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规范性文件的主办机关“算。
或者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
接收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院不予受理。
司法建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第一百五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行
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制定机关“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
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立即停止执行该规“行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范性文件。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
第一百五十条“人民法院认为规范性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
文件不合法的,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
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
门、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院执行。
建议还应当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第一百五十五条“行政机关根据行政
人民法院备案。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行政
第一百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一)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
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认定错误,认为需要“行;
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二)行政行为已经生效芥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内容;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三)申请人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
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决、裁定,发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认定错误(四)被申请人是该行政行为所确定的
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义务人;
十二、执行(五)被申请人在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
内或者行政机关催告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
民“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提
赌“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
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料。
关『东法向

E

|E

有可执行

E

1二
号凶字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

2018年第4期_47一

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
关对不予受理裁定有异议,在十五日内向“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发现行政行
作出裁定。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当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并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
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裁定。
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
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第一百五十七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第一百六十一条“被申请执行的行政
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定不准予执行:
劾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受理。的;
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阳难的,(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三)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四)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
人民法院执行。法权益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八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机关对不准予执行的裁定有异
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议,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
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
;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
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十三、附则
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第一百六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书
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
行。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
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第一百六十三条“本解释自2018年2
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月8日起施行。
为的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第一百五十九条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
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解释(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
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关于适用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
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同时废
施。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
的财产担保。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第一百六十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

名沙

-48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