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法律法规 · 司法解释 · 民商法 · 公布 1998-08-07 00:00:0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
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
如何处理的批复
法释[1998]17号

(1998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始员会第1005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8月5日起花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8]57号《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应按何种程序纠正的请
示)和鲁高法函[1998]58号(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
幽曰l{】】丈素膏薯节I{万雯全if蹬Z定提tt1耆亓宝L'手、晕受家熹矗三I易…烂z乡疃]f`】T骞己!:夏l夏【}〈)T′穹^示))q爹〔】z=经研究,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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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8]18号
(1998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姜员会第101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8月13日起行)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儡FF′-宇;重'宣喜自】芗苎壬〔]99i蚤〕(40号(关于审判时对怀孕妇女在公安预审鹫押期间自然流产,是否适用死刑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囊{茎琶′渣′…!丨饕趸女lZ寻耆步妇|宅歹[三茸f【兰{fE崛l奢`]圃薹鞭喜丨_可羞j蜀′′藿痧$五】`「=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第二审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的案件第一审法院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8]19号
(1998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始员会第1009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8月13日起苑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豫高法[1997]129号《关于再审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民事诉讼中,上诉人不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戊富绊传唤儿正叫理巾拒邗到庭,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薹笋安自麦基′】丨瞿j【回上诉处理后,第一审判决自第二审裁定确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第一审判次不服,申请再审

第一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缥j′(/\民】":|罗兀亩IL」誓毛`<'丫名;馨J蠢″琶再蓼F-郅囊更/义『是'!Z肩′漂募袁f}{】r『j乡】复z又义E趸簪金箩雷喜_皖tt』百IL」誓{吏'Y#左畲浸逞Lt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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箩青釜蔓审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

箩青釜蔓审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再

1998年第3期99